答应我,今天什么都别做,跟着我唱吧!

(希望我能唱到筋疲力尽,不会再有念头要杀掉那群混蛋⋯⋯)



《泼水歌》

♪昨天我打从你门前过,
 你正提着水桶往外泼♪

♪泼在我的皮鞋上,
 路上的行人笑得咯咯咯♪

♪你什么话也没有对我说,
 只是眯着眼睛望着我♪

♪路啦啦路啦啦路啦路啦雷♪
♪路啦路啦路啦雷嘿♪
 (重复n次)






暑假电影季节一开始,就让我欣赏到这支创意与拍摄手法都不错的影视广告。

它更在最近出炉的康城广告节影视广告类获得金奖!

创意来自美国加州的72andSunny。
导演是大名鼎鼎的Guy Ritchie

(点击名字,如果你还毫无头绪)


老实说,我本身还蛮喜欢这概念:“Take it to next level”或“Top corner is next level”。

Nike因为“Just do it”的成功,基本上再加上怎样的理念都是那么酷!





站在此岸,遥望彼岸;
到了彼岸,又思念此岸。


在来来回回的船上,竟然忘了自己为何会白忙一场,竟然忘了为何当初选择来此岸。




突然想起:(创意部)两岸猿声啼不住,轻舟(只想)过万重山。


注:如果你明白我的话⋯⋯






30与3之间只差一个“零”。

这个“零”是空位的、没有数量,却也可以是造成差别的一切因素。





那个下午,因为老爸不舒服,妈妈又远行了,于是赶回家陪伴他。

那个下午,吃过药的老爸早已沉睡,我也落得清闲,于是用了很近的距离,听到了久违的风雨声。

还有深深呼吸了雨珠从乌云打在地面上的第一刻气味。





四月十二日周六在布城(布特拉再也,Putrjaya)拍摄广告,惊见对面的Istana Kehakiman法律行政宫挂上十分抢眼的布条。



刚开始时,心中还不断暗暗称赞
“Buat Kerja”这句话的精简与无限的夸张力。

但一个下午过来,这句话就已在我心中成了盲点。

看来,这布条对布城的公务员早已不再有任何效益,而且挂在精心设计的建筑群上也可能略嫌碍眼。



布条何时挂上,当然无从考究。
(别告诉我,又是因为之前三零八大选要买选民票的把戏)







一个月后,报章的图文并茂版也报道了太平读者的报料。
⋯⋯原来如此!







每天,不论心情有多迫不及待,或是百般不愿,都一定会徘徊在两河交汇而生的国都里。

许多事物见怪不怪,许多事物惊讶不断。

不论到过多少地方,不论开过多少眼界,每次徘徊这里,总会有一些事物在提醒自己:

这是一个国家、两个国度的马来西亚!


⋯⋯⋯⋯⋯(最后更新:2008年5月24日)⋯⋯⋯⋯⋯



当你能随时尽兴在陌生人的面前高唱自己喜爱的歌曲时,谁又稀罕奖金奖座呢?


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



“陈先生,为了节省空间,我把你的洗脸盆移到窗口外了。
你每天一早便可以像我这样洗⋯⋯
哎呀,肥皂又掉到楼下了!”


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


有人贴心为缺德的挡路司机留下心中的真心话。
地点就在白沙罗高原一家门庭若市的后期制作公司门前。


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



原来黄页也可以突破纸张网站的限制⋯⋯
原来广告也可以很艺术⋯⋯
原来仅仅一条轮胎也可以争得头破血流⋯⋯


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



为了让广告效益真实呈现在消费人眼前,那年的霞辟电视广告用了登门直击拍摄。
由于时间紧凑,一众摄影组人员不管三七二十一在路边架起桌椅,
尽情享受了一顿附送滚滚车尘的打包鸡饭。


⋯⋯⋯⋯⋯(最后更新:2008年5月10日)⋯⋯⋯⋯⋯



⋯⋯做生意除了靠脑筋,原来还可以换个计算方法。
真够意思。


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



算是武吉免登亚罗街的景点吧?
不卖美食、不卖美色,只卖颜色。
把一点点的淘气童真插在弱肉强食的城市里。


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


三月的雨季,幸好自己躲在公司里,不然就可能像双峰塔与吉隆坡塔一样,被乌云吞掉了。


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


米奇林真人般,天天在马来西亚各大公路奔驰,司空见惯。


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


这是历史书必定载录的回教堂。
这是吉隆坡最具代表性的回教堂。
这是巴生河与鹅麦河的交汇处、吉隆坡的发源地。

如果你还在争执吉隆坡的开埠功臣除了叶亚来还有哪位马来人的话,未免太太肤浅了吧?

当天是星期五,也是回教堂最热闹的一天。


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⋯



五一劳动节,波币趁着大伙儿们休假,自己却劳动起来,自办了成人礼。

虽然我差一点就撞破了人家的好事,但唯有如此才知道我家有狗初长成。



“什么?!你不知道有避孕套这种东西?!”




⋯⋯⋯⋯








麦当劳小姐的这罐曲奇,除了让人出其不意,也暗示着公司烟民的通病:善忘,还有顺手牵羊


案例(一)
“喂!借火。”“好!”
A君的打火机抛了过去,B君点燃后,随手把打火机放进了自己的裤袋。



案例(二)
“喂!借火。”“好!”
“咦?这支打火机和我之前用的一样……”
……
“喔?我也是捡到的,也许是你的。物归原主咯。”



案例(三)
“假设,这支打火机是我指的建筑物,这个杯是那个建筑物,你就一直一直开车往前,然后在这里转弯……”
略省接下来的二十分钟指路说明。结果是,A君借过B君的打火机说明后,也顺手把打火机归为己有。




案例四五六、七八九十随便各位烟民亲身体验。